开车撞伤自家人,保险公司赔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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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基案情
2022年8月5日19时许,郑某某驾驶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新村乡金滩村南头路段向左转弯时,与其母亲凡某某发生交通事变,致凡某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郑某某负事变的悉数责任。郑某某驾驶事变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贸易三者险150万元。凡某某诉求保险公司补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津贴费、伤残补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54062元。某保险公司辩称,赞成在交强险限额内补偿,但因凡某某系生事者郑某某的母亲,不是灵活车贸易圈外人责任保险中的“圈外人”,是以依据保险合同商定,在贸易三者险限额内不承担补偿责任。
法院审理
郯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某保险公司供应的免责条目中商定对于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的损失不负责补偿,该免责条目是保险公司为了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花样条目。凭据《..保险法》第十九条“采用保险人供应的花样条目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目无效:(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许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二)清扫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许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力的”的划定,保险公司设立该免责条目应属无效。涉案灵活车辆圈外人责任险保险合同的相关花样化免责条目将被保险人或被保险车辆驾驶人员的家庭成员清扫在外,属工资有意缩小“圈外人”的局限。灵活车圈外人责任保险的设立旨在确保第三人因不测事变受到损害时可以从保险人处获取拯救,并未将被保险人家庭成员清扫在圈外人的局限之外,若是将上述人员排斥在外,那么就违反了圈外人责任保险的设立目的,属错误理分派危险责任,有违民法平正原则,也违反了社会以工资本、尊敬人的生命价格的根基理念。故某保险公司应在其保险限额内对原告的合理正当损失进行补偿。遂判决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贸易三者险限额内补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津贴费、伤残补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54062元。判决后,某保险公司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灵活车圈外人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或其许可的及格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因发生不测事变致使圈外人蒙受人身伤亡或产业的直接损毁而依法或依据合同应承担的跨越灵活车交通事变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补偿限额以上的部门的经济补偿责任。是以,灵活车圈外人责任保险中的“圈外人”是指订立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及被保险车辆车内子员以外所有的人。
老版灵活车贸易保险条目划定,被保险车辆造成被保险人(包含被保险灵活车本车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是不补偿的,之所以将家庭成员列为圈外人责任保险责任免除景遇,首要目的就是为了防止骗保,提防道德风险的发生,降低保险公司的损失。但新版灵活车贸易保险条目划定 “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加入承保局限,也就是说,如今自家人开车失慎撞伤自家人,保险也需理赔。比拟曩昔撞到自家人保险不赔的情形,其保险责任的局限变得更广,大幅提高了贸易车险投保人、被保险人风险保障水平。
在交通事变责任胶葛中,生事者与受害者之间是侵权与被侵权的关系,除了事变存在有意、互相通同等行为,保险公司都该当补偿,生事者与受害者之间的特别关系(家庭成员)并不是保险公司免责的法定事由。是以,自家人撞自家人的交通事变理赔问题,只要不涉及到恶意骗保或许有意犯罪,保险公司是需要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补偿的,不克以事变双方是家庭成员关系为由就免责。
法条链接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 花样条目是当事工资了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目。
采用花样条目订立合同的,供应花样条目的一方该当遵循平正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力和义务,并接纳合理的体式提醒对方注重免除或许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短长关系的条目,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目予以解说。供应花样条目的一方未履行提醒或许解说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重或许懂得与其有重大短长关系的条目的,对方能够主张该条目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景遇之一的,该花样条目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划定的无效景遇;
(二)供应花样条目一方错误理地免除或许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首要权力;
(三)供应花样条目一方清扫对方首要权力。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损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该当补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津贴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及因误工削减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该当补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补偿金;造成灭亡的,还该当补偿丧葬费和灭亡补偿金。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灵活车发生交通事变造成损害的,遵照道路交通平安司法和本法的有关划定承担补偿责任。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灵活车综合贸易保险示范条目(2020版)》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圈外人是指因被保险灵活车发生不测事变蒙受人身伤亡或许产业损失的人,但不包罗被保险灵活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车上人员是指发生不测事变的瞬间,在被保险灵活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罗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身伤亡、产业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补偿:
………
(三)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所有、承租、使用、治理、运输或代管的产业的损失,以及本车上产业的损失;
(四)被保险人、驾驶人、本车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
………
《..保险法》
第十九条 采用保险人供应的花样条目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目无效:
(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许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
(二)清扫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许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力的。
编纂:李延文
审核:雅致